治则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轻浅单纯的病证,可逆其病气而治之。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参见正治条。
十二经筋之一。《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季胁,上走腋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
导引法,系模仿鹿的动作的一种体操健身活动。《后汉书·华佗传》始列入五禽戏中。《云笈七韱·导引按摩》(似为宋以前,公元960年前著作),始有简单动作记述:“鹿戏者,四肢距地,引项反顾,左三右二。左右伸脚
【介绍】:明代医生。浮梁(今江西景德镇北)人。精于医术,治病多用土法,有良效,在当地闻名。
见明·岳甫嘉《妙一斋医学正印·女科》。即经闭浮肿。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感受风邪,四肢缓纵,不能随意运动。《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三卷:“小儿中风不随者,因风邪中于肢节,客于筋脉。若风挟寒气者,即拘急挛痛;若挟于热者,则缓纵不随。”宜分辨寒热,以疏风通络为治。
流注病的一种。因跌扑损伤,或产后恶露未尽,瘀滞经络,湿热毒邪乘虚而入,结而为肿,形成本病。初起局部肿胀,触之坚痛,皮色微红或青紫;继而皮色焮红灼热,并可向周围蔓延,伴有恶寒发热,骨节疼痛等症。久后成脓
解剖学同名骨。趾二节,余趾皆三节。
即生津。详该条。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