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太平圣惠方》卷八十三方。栝蒌一个(制熟去仁,以童便一升相合,研绞取汁),酥一两,生甘草末一分,蜜三两。加水慢火煎如稀饧,每服五分,清粥饮调下,日四、五次。治小儿咳嗽不止,心神烦闷。
推拿手法。见《诸病源候论·白发候》。拇食指张开如钳法,用力按掐穴位或紧握肢体片刻。《石室秘录·摩治法》:“口眼歪斜之法:……掐住不歪斜之耳轮,……摩其歪斜之处者,至数百下,面上火热而后已。”
见《云南中草药》。为狗筋蔓之别名,详该条。
即肾阳。与元阴相对而言,是生命的本元,故称。详肾阳条。
病名。出《疡医大全》卷十九。即手发背。见该条。
病证名。吴悔菴《秘传内府经验女科》:“经行时,由热邪乘于小肠,闭而不通,以致小腹痛如刀刺。宜服八正散,或用牛膝散(牛膝、麝香、乳香)。”参见血瘀痛经条。
疟疾之一。见《诸病源候论·疟病诸候》。《素问·疟论》:“其间日而作者何也?歧伯曰:其气之舍深,内薄于阴,阳气独发,阴邪内著,阴与阳争不得出,是以间日而作也。”“其间日发者,由邪气内薄于五脏,横连募原也
详血寒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一方。蜈蚣一个,蝎尾五个,僵蚕七个,瞿麦半钱。为末,每用一字,吹入鼻中,或用薄荷汤调下。治小儿脐风锁口。
病证名。见《幼幼集成》卷六。“伤寒吐蛔,责之胃寒。痘证吐蛔,责之里热。由热毒拂郁于里,又不能食,虫无所养,但闻食臭,即涌出者,宜黄连止蛔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