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湖南药物志》。为四方麻之别名。②见《广西植物名录》。为四楞筋骨草之别名。③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黑及草之别名。各详该条。
①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青木香之别名。②出《阳春县志》。为木防己之别名。各详该条。
《卫生宝鉴》卷十方。炮附子、川椒(去目)、磁石(醋淬)各一两。为末,用猪肾一个细切,葱、薤白各一分,入药末一钱,盐一字,和匀,用湿纸裹,在灰火内煨熟,空腹细嚼,酒调稀粥送下。治耳聋。
小儿问诊,困难较多,不易准确。幼儿可问其家属。除一般问诊内容外,应了解小儿孕育期和父母兄弟情况,曾否患过麻疹、水痘等传染病及预防接种情况,已否断乳等。
证名。指阴寒内盛,格拒阳气于外,而致自汗之证。《张氏医通·杂门》:“身冷自汗,阴躁,欲坐泥水中,脉浮而数,按之如无,……此阴盛格阳,真武汤冷服。”参见绝汗条。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七方。轻粉、乳香、松香各等分。为细末,香油调稠,用夹纸一面以针密刺细孔,将药夹搽纸内,先以葱汤洗净患处,将药纸有针孔一面对疮贴之,三日一换。治臁疮初起。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又名竹箍。用于髌骨骨折及错位的固定。用竹或铁丝编制,或用橡皮制成。形状为较髌骨稍大的圆圈,并带四个“小足”,用纱布缠裹。用时将圈套于整复后髌骨的周围,缚于腘部垫的木板
指婴儿在生长过程中,或有身热、脉乱、汗出等症,而身无大病者。此说始于西晋·王叔和,隋唐医家,日相传演,其说益繁。《诸病源候论·小儿杂病诸候》:“小儿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千金要方》:“凡小儿自生三十
病证名。即白喉。见清·郑若溪《喉白阐微》。症治参见白喉条。
痧证之一。《疫痧草·辨论疫邪由来》:“疫痧者,疫毒直干肺脏,而喉烂气秽,甚者直陷心包,而神昏不救,瞬息之间,命遂夭殂,毒气传染,枉死甚众。”参见烂喉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