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著作。清·焦循记述。本书所述多为李炳治愈的疑难病案。每案阐明病因、病理、立法处方。
即桑菊饮作片剂。治证同。见桑菊饮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了哥王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发狂或晕倒。《素问·腹中论》:“热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药,石药发瘨,芳草发狂。”详癫条。
证名。又名久腰痛。见《外台秘要·久腰痛方》。详久腰痛条。
医学分科名称。唐代眼科尚未独立,包括于耳目口齿科内;宋代始有眼科之设立;元、明、清等均沿袭有眼科。参见九科条及十三科条。
肝气郁结,气郁化火,上逆犯肺所致的病证。多见于肺病日久,肺肾阴虚而肝火亢盛者。证见烦热口苦,头眩目赤,性急善怒,胸胁窜痛,咳嗽阵作,甚则咳吐鲜血,舌红,脉弦数。治宜佐金平木法。参见木火刑金条。
见《闽东本草》。为荷苞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玉竹之别名,详该条。
见《景岳全书》。为熟地黄之简称,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