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伤寒禁下之证。①太阳表证禁下。②少阳病禁下。③邪气尚浅,肠未燥实者不可下。④阳明经证禁下。⑤三阳合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⑦寒厥和虚家禁下。⑧血虚致厥不可下。⑨少阴病阳已虚,
见《证治准绳·疡医》卷一方。即凉血饮,见该条。
病名。本病初起,身热憎寒,目赤疼痛,牵引眉棱、太阳痛楚异常,黑睛生白翳一颗,失治,其翳直钉入内,则混睛如障,赤丝环绕,昼夜不辨,为目翳之奇恶者,故称疔翳(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参见钉翳条。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不甚猛烈者。《素问·五常政大论》:“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类中风之一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食中。详见该条。
即触诊。详该条。
【介绍】:宋代医生。生平不详。著《伤寒指南论》1卷,已佚。
《外科真诠》方。防风、天花粉各五分,麦门冬、生地黄、白芍药各三钱,桑白皮二钱,黄芩一钱,柴胡八分。水煎服。治手阳明经风热而致的天火丹,症见两臂或一臂赤肿少黄色。
邪气与正气之间此消彼长的斗争过程。正邪相争,正气战胜病邪则疾病痊愈,邪气胜而正气受损则病加重。
【介绍】:晚清医家。字养吾。湖南浏阳人。研究白喉,颇有心得,撰有《白喉捷要》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