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因血虚而致的烦躁。《脾胃论》:“如发热恶热,烦躁,大渴不止,肌热不欲近衣,其脉洪大,按之无力者,……此血虚发躁。”治宜当归补血汤。
元代医官职称。医学提举司主管官员之一,始设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官阶从六品。
病证名。《证治准绳·杂病》:“谓目见东南二风则涩痛泪出,……乃肝之自病,气盛于血,发春夏者多。”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经穴名。代号sT44。出《灵枢·本输》。属足阳明胃经。荥(水)穴。位于足背第二、三跖趾关节前方凹陷处;或于二、三趾间的缝纹端取穴。布有足背内侧皮神经外侧支之趾背神经和足背静脉网。主治发热,头痛,牙痛,
①亦作子门,即子宫口。《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妇人之病……胞门寒伤,经络凝坚。”②经穴别名。所指有二:①出《针灸甲乙经》。即气穴,见该条。②出《备急千金要方》。即水道穴。见胞门、子户条。
病证名。见《太平圣惠方》卷八十二。指小儿壮热惊厥而啼,为热邪炽盛上窜于心,灼伤阴液而成。临床常兼有面黄颊赤,神志恍惚不宁。治宜清热安神。用钩藤散。
宋代医官职称。为太医局中之最高官员,主管该局之工作。
病证名。见《女科指要》。指孕后脾肾两虚,清阳下陷,以致津液不能上承,口干不渴。治宜健脾生津。方用七味白术散。
病名。即蜡烛疳。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