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柳州医话条。
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始建时名“卖药所”,1103年改为此名。1114年又更名为“医药惠民局”。
①病因之一。即热邪。详该条。②证候之一。指外邪引起的发热。
【介绍】:南宋医家。曾任太医局助教,并差充四川总领所检察惠民局。嘉定元年(1208)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作序,并编次《指南总论》3卷,附于书后(原在卷首),简述药物合和、炮制及几十种病证、治法及用药
见《广东中草药》。为鸡骨草之别名,详该条。
淋病症状之一。慢性淋病时尿液一般透明,但可见棉花纤维样物浮游于尿中,由包皮垢、上皮细胞、脓球等构成,故名。详淋病条。
见《江苏药材志》。为白果叶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即丹毒。见该条。
【介绍】:见陈元赟条。
综合性医书。6卷。清·程履新撰于1683年。本书有论有方,以方为主。卷1论述古医书,诊治要则、用药机要等;卷2~6分科、分门、分证记述方剂,以内科杂病方论为主,兼有五官,妇科,儿科,外科病证。每证列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