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之一。即眼。为视觉器官。眼的生理功能与全身脏腑经络均有关系。《灵枢·大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灵枢·邪气脏腑病形》:“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皆上于面而走空窍
综合性医书。10卷。明·缪存济撰。作者论述内科杂病及女科、五官、口齿、金疮病证,简述其病因、脉象,介绍分证、治法颇详。编次的特点,以脾胃诸证列于前,其他各病证除女科外,不列专卷叙述。
同髈。肩膀。胳膊上部靠肩的部分。
证名。见《疡科心得集》卷上。为疮疡陷证之一。多见于有头疽化脓期。因气血双亏,正不胜邪,不能酿脓托毒外出所致。证见:应成脓而脓腐未透,根盘紫滞,疮顶干枯腐烂,脓少而薄,疮色晦暗,肿势平塌,闷胀疼痛或微痛
见脉诀条。
见《贵州草药》。为龙葵之别名,详该条。
舌尖薄白苔,余无苔而见红舌的舌象。若舌色鲜红发亮,可见于津亏血少的外感病人,并以邪在少阳,郁热不解,既不出太阳,又未深入阳明时为多见(见《伤寒舌鉴》)。
见《白喉忌表抉微》。即一不可刮破,刮破则毒气涣散;二不可近火,恐外火引动内火,病必加重;三不可多卧,人卧则气上逆,毒气难骤降。此三不可,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虽不尽然,但有参考价值。
【介绍】:见卢祖常条。
补法之一。用甘润生津益气药,治疗阴虚气弱的方法。如肺阴虚用沙参麦冬汤;久病体虚,身有余热,用生脉散、益胃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