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通俗伤寒论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小儿伤食而发的丹毒。因其脾胃之气未充,乳食过度,不能运化,蕴积化热,达于肌表,复感风热邪毒,故成此症。症见发热口渴,烦躁多啼,身多红晕,皮肤灼热,不思饮食;食积甚者,可见
书名。见《唐书·艺文志》。《宋史》作《历代名医录》。7卷。唐·甘伯宗撰。据《玉海》记载,此书收集“自伏羲至唐,凡一百二十人”。原书已佚,《历代名医蒙求》等书有所引录。
即胃气不降。详该条。
病名。见《外台秘要》卷四十。即狂犬啮人。详该条。
见素问灵枢类纂约注条。
古人用十干以纪日,丙丁即丙日与丁日。丙丁属火,火分阴阳。丙为阳火,内应手太阳小肠经,故小肠经旺于丙日;丁为阴火,内属手少阴心经,故心旺于丁日。《素问·脏气法时论》:“心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
指一年的气候情况。出《素问·五常政大论》。《类经》注:“五运有纪,六气有序,四时有令,阴阳有节,皆岁气也。”
①出《药性论》。为天麻之别名。②见《陕西中药志》。为七叶子之别名,各详该条。
外伤名。见《千金要方》。即犬噬人伤。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