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鉴》卷十三方。铅丹、朱砂、枯矾各等分。为末,枣肉为丸,黄豆大,每服三至四丸,戳针尖上,于灯焰上烧存性,研细,凉米泔水调下。治小儿吐泻。
正骨器械。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又称夹板。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条下注有《肘后方》云:“小品方……以竹编夹裹,令遍缚令急,勿令转动。”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
病名。《囊秘喉书》卷上谓心出气系指:“舌上忽有簪孔、(血)出不止,此属心经火甚也。”参见舌衄条。
肾疳五证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详牙疳条。
【介绍】:见俞茂鲲条。
见《内蒙古中草药》。为卡蜜之别名。详该条。
辨证施治术语。即采用标病与本病同时治疗的方法。适用于标本并重的病证。如气虚的人患感冒病,可以解表与益气两法合用;又如温热病中,肠胃实热不解而致阴液大伤,可以泻下、滋液两法合用。
书名。见明·殷仲春《医藏书目》。卷数不详,已佚。
病名。即宿伤。详该条。
厥证之一。①指虚损、精绝所致昏厥的病证。《素问·生气通天论》:“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溃溃乎若坏都,汨汨乎不可止。”《不居集》卷四:“人身肾与膀胱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