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韩非子札记
三卷。清陶鸿庆(生卒年不详)撰。《读韩非子札记》是收入《读诸子札记》中的第十二种书。书中对《韩非子》一书作了颇为详尽的校释,其中对一些错误的纠正非常可信。当然书中也不乏依据主观擅自改动之处。《续四库全书提要》对《读韩非子札记》有介绍。
三卷。清陶鸿庆(生卒年不详)撰。《读韩非子札记》是收入《读诸子札记》中的第十二种书。书中对《韩非子》一书作了颇为详尽的校释,其中对一些错误的纠正非常可信。当然书中也不乏依据主观擅自改动之处。《续四库全书提要》对《读韩非子札记》有介绍。
四十卷。清程仲威撰。仲威安徽黟县(今安徽黟县)人。是书首录光绪二十年(1900)六月上谕。次仲威自序二首。序后又有余论,次例言十则,所反驳凡四百余条,他未尽驳者,特以其本于旧法而存之,意以为毛氏无一字
四十卷。清华希闵(生卒年不详)撰。华希闵字豫原,无锡人。康熙五十九年举人。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事类赋》的时候、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于是在《事类赋》的基础上,增加补充编为此书,附刻于其后。共二十七
一卷。明赵南星(1550-1627)撰。赵南星,字梦白,号侪鹤,别号清都散客,高邑(今河北高邑)人。万历进士,为人耿直敢谏,官至吏部尚书。崇祯初谥忠毅。著有《史韵》、《学庸正说》、《离骚经订注》。书前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二卷。清胡元仪(生卒年未详)撰。胡元仪生平事迹见《毛诗谱》辞目。本书阐发陆辅之《词旨》之微意,故曰《词旨畅》。因篇幅增多,故析为上下二卷。辅之受学于乐笑翁。元仪以《词源》申证陆说,最为有法,原列属对警
见《画史》。
残存七卷。唐金陵沙门智矩(生卒年不详)集。《双峰山曹侯溪宝林传》一书,为人物传记体佛书,原共有十卷,现残存七卷。清代,日本常磐博士在其国内青莲院藏古写本中发现宝林传卷六,并将影印传世。与此同时,我国山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以为数九则满,数六则谦,谦则益。所以大易总不外九损三,变为坤六。坤六益三,变为乾九。或乾九坤六交相损益,十有八变以成卦而已。自以为《易经》成卦之论至此而定,故以“定议”名之。《四
一卷,附刻,一卷。明卫桢固撰。卫桢固,字紫岚,韩城(今属山西韩城县)人。崇桢进士,历任云南道监察御史之职。《真定奏疏》为作者巡按真定(今河北正定)时所上疏稿,共二十六篇,其中有许多关于明末军政不修的材
清江有诰撰。江有诰(?-1851)字晋三,号古愚,安徽歙县人。年二十二为学官弟子,无意举业,遂专志古学,杜门著述。尚著《说文六书录》、《说文分韵谱》、《古韵总论》、《音学辨讹》、《江氏字学叙录》、《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