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补宋书刑法志

补宋书刑法志

一卷,补食货志,一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郝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人。清经学家、训诂学家。嘉庆进士,授户部主事,在官二十五年,补江南司主事。著有《尔雅义疏》、《山海经笺疏》、《竹书纪年校正》、《易说》、《书说》、《郑氏礼记笺》等书。是书嘉庆二十年(1815)后刊行。将《宋书·本纪》和《纪传》中的有关内容独立成篇,其中“刑法志”出自“本纪”二十四条、“列传”二十八条,“食货志”出自本纪六十九条、列传二十八条。刑法、食货关系国计民生,作者此书集中了有关这方面的史料,对于研究历史者提供了方便。是书有《郝氏遗书》本,并被收入《粤雅堂丛书三编第二十九集》、《广雅书局丛书·史学》、《史学丛书》、《丛书集成初编·社会科学类》、《二十五史补编》等书中。

猜你喜欢

  • 四书读

    十卷。明陈际泰撰。陈际泰详《易经说意》条。该书诠解四书大意,议论风发,颇似论体,而不似解经之书。《四库提要》称“其议论骏发,视章世纯《留书》过之,而不及世纯《留书》时有精义”。世纯即章世纯,有《四书留

  • 史要编

    十卷。明梁梦龙编撰。梁梦龙(1527-1602年),字乾吉,号鸣泉,真定(今属河北省正定县)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由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进右都御史,加太子太保。著有《海运新考》等书。所撰

  •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

    一百二十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敕撰。本书《四库提要》作《钦定蒙古王公功绩表传》,十二卷,书名和卷数均与《四库全书》著录本异。著录本凡王公世袭表十六卷,其中第十二卷为西藏部,第十四卷为哈密、吐鲁

  • 箐庵遗稿

    一卷。清汪筠(约1644-1689间在世)撰。汪筠,字禹次,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为汪琬长子。少补吴江学诸生。三十二时患病咯血而死。汪琬得其遗诗数首,为刊附于汪氏家传集后,名为《箐庵遗稿

  • 明珰彰瘅录

    一卷。明顾尔迈(生卒不详)撰。顾尔迈,淮安(今江苏省淮安县)人,生平事迹不详。《明珰彰瘅录》之“珰”即宦官,“彰瘅”即“彰善瘅恶”之义。该书取材《实录》、《宪章》、《中官考》诸书有关宦官之文,而详加评

  • 春秋四传通辞

    十二卷。明陈士芳撰。士芳字清佩,海宁(今浙江海宁)人。该书据董仲舒“《春秋》无通辞,随变而移”之语,故名。名曰《四传》,其实以胡安国《春秋传》为主,《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则取与胡安国所注相

  • 兵经

    三卷。清揭暄撰。揭暄,字子宜。江西广昌人(一说河北广昌,今涞源北,误)。生卒年不详。揭暄生当明末清初鼎革之际,慷慨好言兵。清军陷南都(南京)之后,曾在福建参与抗清活动。兵败后,隐居山林,埋首著述。揭暄

  • 尹纳庵遗稿

    八卷。《附录》二卷。明尹昌隆(?-1417)撰。昌隆,字彦谦,江西泰和人,生年不详。明洪武三十年(1397)进士,授翰林编修,改监察御史。建文帝即位,昌隆上疏切谏,忤旨,谪福宁知县。永乐二年(1404

  • 论语余说

    一卷。清崔述((1740-1816)撰。述字武承,号东壁,直隶大名(今河北大名)人。中乾隆二十五年(1760)副榜。曾为罗源、上杭县知县。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次释《论语》之要义、

  • 蒲县续志

    清托克托欢修,曹和钧、罗良桂纂。托克托欢,满洲镶白旗人。由翻译生员考授工部笔帖式,同治三年(1864)任知县。《蒲县续志》光绪六年(1880)刻本。全书篇幅不多,亦不分卷,版式书体与巫本无异,通篇所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