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赎金释文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九卷。清李文炤(详见《周易本义拾遗》)撰。该书解释张载的《正蒙》,粗具训释,无所发明。其《乾称》篇,因朱熹曾取《西铭》自为一书,故删除不载。此与陈澔注《礼记》删除《大学》、《中庸》相似,其解《参两》篇
十二卷。明朱衡(1512-1584)撰。朱衡字士南、惟平,万安(今属江西)人。学者。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南京刑部尚书等。嘉靖四十四年(1565)黄河决口,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定议开新河,筑堤防溃。
十二卷。清凌泰交撰。凌泰交字谦斋,江苏江都人。道光中,任贵州镇远府知府五年,百废俱兴。此编取建设、义仓、义学、义棺等分牍,劝谕学校,晓示闾阎,诸规条汇梓,朋友赠言,及自作纪事歌诗,附其间。其中最有益民
二十四卷。附录一卷。清王熙(1678-1703)撰。王熙,字子雍、胥庭,号慕斋、瞿庵。直隶宛平(今属北京)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曾官任礼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等。身在朝廷,却喜交名士,好作诗文。
一卷。隋王劭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王劭字君懋,太原晋阳人,为齐太子舍人。入隋,官至秘书少监。《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儒家,皆著其《读书记》三十卷。《隋书传》谓,劭撰《隋书》八十卷,
四卷。清张先岳撰。张先岳字北拱,晋江(今属福建)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又名《历代名吏传》,主要从正史中辑录历代循吏良吏事迹,按年代先后编排而成,偶有录自他书者。传后有论断,亦多循旧传,而无新意。
三卷,南朝宋何承天撰。何承天(370-447)东海郯(今山东郯城县北)人。武帝(刘裕)起兵,为参军,出补宛陵令,累官尚书殿中郎兼左丞,复出为衡阳内史。因事下狱,赦免后除著作佐郎,与修国史。元嘉十九年(
十四卷。元杨士宏(生卒年不详)编。杨士宏,字伯谦,襄城(今属河南)人。是书收诗一千三百四十一首,卷前有杨士宏所撰《唐音姓氏并序》。是书分为始音一卷,正音六卷,遗响七卷。编者自记称十五卷,系遗响有一子卷
五卷。宋曾协(?-1173)撰。曾协,字同季,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曾肇之孙,曾纁之子。绍兴中,举进士不第,以世赏得官。初为长兴县丞,迁嵊县丞,继为镇江通判、迁临安通判。乾道九年(1173),权知永
一卷。明魏观撰。魏观,初名已孙,字杞山,号梅初,湖北蒲圻人。生卒年不详。太祖下武昌,聘授平江学正,迁国子助教,再迁浙江佥事,两淮都转运使,入为起居注。洪武初,进太常卿,改侍读学士,迁祭酒,坐考礼谪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