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三十七卷。《延露词》三卷。《南淮集》三卷。清彭孙遹(1631-1700)撰。彭孙遹,字骏林,号羡门生,又号金栗山人,浙江海盐人。顺治十六年(1659),官中书舍人,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召
十九卷。清代胡承诺撰。胡承诺字君信,号石庄,竟陵(今属湖北)人。明崇祯举人,入清,隐居诵读。著有《续书说》、《菊佳轩诗集》。此书是作者的札记类论著,卷下分目,计有六十一目,主要内容为泛论儒者“志学、明
九卷。明孙蕡(1338-1393)撰。孙,字仲衍,广东南海人。洪武三年(1370)举于乡,旋登进士。授工部织染局使,迁虹县(今安徽泗县)主簿。召入为翰林院典籍。出为山东平原主簿,坐累逮系。旋释之,规为
三十二卷。清高宗乾隆十二年敕梁诗正等辑录,成于乾隆十五年。该法帖辑录自魏晋至明代书迹共三十二卷,几乎尽录停云馆、郁冈斋、戏鸿堂、快雪堂等诸家名帖之名迹,卷帙之富,为历来官帖中少见。但因选择不精不慎,以
八卷。明姚翼(约1561年前后在世)撰。姚翼,字翔卿,号孺参,晚号海屋子。归德(今河南商丘一带)人。生卒不详。由岁贡生官湖北广济县(今武穴)知县。是集皆所著杂文,编年排次。姚翼为茅坤妇弟,其文格亦略有
一卷。南宋谢枋得(1226-1289)撰,一说宋蔡宷之(生卒年不详)撰。全书仅八条,第一条辨苏轼“老饕赋”当作“老餮赋”,主要依据《说文解字》“贪财曰饕,贪食曰餮”之说,似乎有理,实际并非十分确切。《
一卷。三国吴韦昭撰。韦昭(204-273)字弘嗣。晋时避司马昭讳,改称韦曜。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县)人。初以丞相除西安令,归为尚书郎,迁太子中庶子。孙皓即位,封高陵亭侯,累迁中书仆射,领左国史。后因触
八卷,清沈昭兴纂修。沈昭兴,秀水人,曾任三台县知县。邑旧无志,乾隆年间县令郑专村始采潼州府志,辑为三台县志。以土地、人民、政事为纲,以山川、人物诸条为目。又三十年为嘉庆十七年,大府奉修通志,檄调所属各
三十二卷。明陈懋学(生卒年不详)撰。陈懋学字希颜,福唐(今福建省福清县)人。万历四十年举人。官兵马司指挥。此书分类隶事。凡天部三卷、地部八卷、人部十四卷、事部四卷、物部三卷。取提要钩元之文,以名其书。
二卷。明杨慎(1488-1599)撰。杨慎生平著述见《奇字韵》。此书上卷乃读诸经义疏,所记包括《易》、《诗》、《书》、《三传》、《三礼》、《尔雅》十书。下卷乃读诸子笔记,包括《老子》、《庄子》、《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