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抱朴子内外篇》。
二百四十卷。清邓显鹤(1777-1851)辑。详见《资江耆旧集》条。此集为历代地方诗歌总集。凡二百四十卷。其中前编四十卷,本编二百卷。前编为邓氏之子邓琮所辑,收入从晋宋至元代与沅湘相关的历朝公卿大夫、
十二卷,首一卷。清张营堠修、周家驹纂。张营堠,武义县知县。此志为嘉庆九年(1804)刻本。卷首序例、修志姓氏。全书十二卷首一卷,分为:卷一疆域、建置。卷二山川、水利。卷三田赋、物产、礼俗、惠政。卷四公
二卷。清代奕赓撰。此书记载内容除了清廷遗事、琐谈外,主要以记载清代朝政公规、章服制度、礼贤下士的事例、会典、通礼等为主,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书中考证较为详尽,是了解清宫廷生活、朝政始末等
二卷。刘师培撰。刘氏另有《周礼古注集疏》,已著录。《西汉周官师说考》一书,以《汉书·王莽传》为主,疏证周官,同时甄录贾逵、马融之说,间或采用《春秋》内外传的记载,参照《大戴礼记》、《周书》,以考证《周
六卷。清孙奇逢(详见《读易大旨》)撰。《尚书近指》一书前有自序,认为《尚书》以“主敬存心”为纲。故其注解,多从经文中阐发此义,而不甚诠释字句。而此旨蔡沈《书集传·序》早已明言之,则奇逢此书不过是敷衍蔡
清方正瑗(生卒年不详)撰。正瑗字引除,号方斋,桐城(今属安徽省)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官至陕西潼商道。著有《方斋小言》、《关西讲堂客问》。“补庄”即为补正《庄子》之意。正瑗认为《庄子》一书
一卷。清文藻翔撰。藻翔字蔚丞,直隶(河北)固安人。文氏精于算学,又受欧风影响。故对《律吕新书》详为撰拟,以六律正五音之理。此书仅录蔡元定《律吕新书》上卷,凡十三篇,并录性理精义考之按语,为之诠解。蔡氏
一卷。明陈沂(详见《维桢录》条)撰。此书皆为陈沂所著杂说之文,一卷,分三十四条,二千余字。其体例有些近似连珠体,先取两事排比成句,作为比喻,而后阐明其寓意,即不用韵,也不注意修辞,语言朴素、浅显,通俗
二卷。明黄溥(生卒年不详)撰。黄溥,鄞县(今属浙江省)人,黄润玉之孙。生平事迹不详。此书以记明代轶闻为主,间及考证古事。如考胡一桂《十七史纂要》第三卷是董鼎之作。张光启《宋鉴节要》、刘定之《宋论》、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