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子
见《世要论》。
见《世要论》。
见《亢仓子》。
二卷。清李调元(详见《易古文》)撰。该书前有作者自序,认为说《春秋》者以《左传》为证,参考《公羊传》、《穀梁传》;《春秋》因事以属词,缘词以命例,事同则词同,词同则命例宜无不同,但《春秋》经中却往往正
八十一卷。元许有壬撰。事迹见《圭塘小稿》条。此集原本一百卷。其弟有孚《圭塘小稿》序中称:“门生集录缮写方毕,先生捐官。犹子太常博士桢忽遭起遣,仓促之间,书籍失佚。”今本八十一卷,不知何时复正。内赋一卷
六卷。清江德中(生卒年不详)撰。江德中字汉若,歙(今安徽歙县)人,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西粤对间》。《卮坛对问》是江德中的一部杂说之作,此书首卷论述支干及日月星云之事。二卷至六卷都是杂论经史,著者
十卷。《乐府补》六卷。元杨维祯撰。维祯生平事迹见《东维子集》条。此集为其门人吴复所编。维祯擅长乐府,此其全帙。乐府始于汉代武帝,后以官署名为文章之名。原与古诗不分,后乃声调迥殊,与诗异格而体裁百出。至
十四卷。近代宋育仁(生卒年不详)撰。育仁字芸子,别号问琴阁主,四川富顺人。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官翰林院检讨,充京师大学堂经文专科教习,著有《同文略例》、《小篆通》、《古文举要》与是编等。是编前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
见《笔精》。
十二卷,明杨应奎纂修,曹鼎、谢崇补遗,张嘉谋校注。杨应奎,字文焕,山东益都人。明正德六年(1511)进士,嘉靖初年来任。张嘉谋(1874-1941),字中孚,自号梅溪钓徒,邑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