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
绥万邦,
屡丰年。
天命匪解,
桓桓武王。
保有厥土,
于以四方,
克定厥家。
於昭于天,
皇以閒之。
绥万邦,
屡丰年。
天命匪解,
桓桓武王。
保有厥土,
于以四方,
克定厥家。
於昭于天,
皇以閒之。
一卷。明方盱(约公元前1570年前后在世,)撰。方盱字文明。后弃举子业,将游五岳,取庄子逍遥游语,改名大年。苏州人。生卒不详。居洞庭东山。著有《研山山人漫集》。本书为湖州(今属浙江省)沈庭诏所编。前有
四卷。清朱轼(1665-1736)撰。轼字若瞻,一字可亭,谥号文端。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累官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与怡贤亲王共治畿辅营田水利,蓄泄得宜,溉田六千顷。著有《易春
六卷,明朱明镐撰。明镐字丰芑,太仓(今江苏常熟、嘉定一带)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该书考订诸史书法之谬及其事迹之抵牾,上起《三国志》下讫《元史》,各为一编。篇末附《书史异同》一篇、《新旧唐书异同》一卷
十二卷。清胡斐才撰。斐才字蓉芝,福建龙冈人。是书卷首有斐才自序,称“自《朱子或问》、《朱子语类》证以诸儒之说,于本文有字义未详者,特为阐发,集注中有未训口气者,复畅其词,参互考订,而断以己意,繁不致滥
一卷。元吾丘衍(生平详见《周秦刻石释音》)撰。此书为篆刻印章技法之书。首列三十五举,详论书体正变及篆写摹刻之法,次为合用文籍品目,一是小篆品,二是钟鼎品,三是古文品,四是碑刻品,五是器品,六是辨谬品,
见《叶氏眼科方》。
十卷。清汪绂(1692-1759)撰。汪绂原名烜,字灿人,别号双池。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汪氏自幼十分聪颖,勤奋好学。对星历、地志、乐律、兵制、医卜诸学均有研究。约五十岁后得补邑痒生。著有《药性》、
无卷数。清吴鼐撰。吴鼐字大年,无锡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任工部主事。此书诠释文句颇为简明。只是自序说:“考究先儒更定诸本,而从其是者”。但是将文言分为上下而彖辞、象辞反不分上下,又每卦彖辞以
一卷。清钱应显修,邢宝英纂。钱应显,嘉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陵县知县。邢宝英,邑人,师范毕业生。钱应显掌陵县后,学部颁行通饬撰乡土志,为了备初级教科之用。乃聘邢宝英主其事,光绪三十三年(19
二十二卷,附一卷。清张汝霖撰。汝霖字宰眉,江西武宁人。生平不详。书前有作者嘉庆二十四年(1819)自序,则其书成当在此时。自序称其尝从家训之余,侧企汉儒之学,谨辑其素所请业,与讲课间问辩之作,为毛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