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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说

三十卷。洪咨夔(1176-1236)撰。洪咨夔字舜俞,于潜(今浙江临安)人,宋代文学家、经学家。嘉定进士,历官端明殿学士,刑部尚书,宋理宗初,洪氏为考功员外郎,因忤权臣史弥远,又言李全必为国患,乃被罢官家居七年。在此期间,他“杜门深省,有感于圣人以天治人之意,作《春秋说》”。此书之宗旨在阐明《春秋》“奉天命而立人极”,“以天治人”的大义。洪氏认为,《周易》与《春秋》“在鲁皆所以司天人之契”,硬把《易》与《春秋》拉扯在一起。他又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纯粹是《剥》卦之演变,“以齐桓霸天下始末权之,每四十年当一爻,阴愈进则乱愈甚”。其说虽发前人之未发,但其谬亦过前人。洪氏著述,除此书外还有《两汉诏今》、《平斋文集》、《平斋词》等书。此书原无传本,今本是《四库全书》编辑者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其经文部分因《永乐大典》未录,则根据其说以推之,加案语附录其正文之后。其中尚缺僖公十四年至三十二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两部分。现存清洪氏刊本。

二卷。清郑杲(详见《论书序大传》)撰。杲治学推本于郑玄,对《春秋》三传无所偏护,认为《左传》记事,《公羊传》说文,《穀梁传》明义,因此先对三传列表,观其横纵,然后进行论说,兼综三传,阐发三传同异大旨。书中对事天、事君、事亲之辨特别加以强调。该书收入《郑东父遗书》(光绪三十年刊),有《集虚草堂丛书》本。

① 三十卷,附录三卷。明王寝大撰。寝大字幼章,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崇祯丁丑(1637)进士。寝大认为,“《春秋》本《鲁史》原文,孔子修之,盖笔削史文以见义”(《春秋说序》,《续文献通考》卷一五四),而解释经者不求大义,钻研于名字,日月等细琐之事,从《公羊》《穀梁》二传到胡安国《春秋传》,莫不如此。于是杂采众说,断以己意,而对卓尔康《春秋辨义》中的观点采纳较多。《春秋说》首为诸家考叙古来《春秋》家及所著书;次为经传大旨,辑录各家议论;次为纪传,辑录周及列国事迹,分割经文,各以类从,而附以时义,地义论;次为《春秋》总义;次录比事四十二则;最后为作者自跋。以上共三卷,作为附录列于卷首。正文诠释《春秋》经文,按《春秋》十二公顺序,分为三十卷。该书意在破除诸家言书法、褒贬之说,但往往议论多而考证少,且有矫枉过正之失。四库馆臣曾见该书山东巡抚采进本,《四库全书总目》列入《春秋》类存目。② 十二卷。清田嘉谷(详见《易说》)撰。此书以胡安国《春秋传》为主,《左传》、《公羊》、《穀梁》为胡氏所采者,亦为附录;胡《传》所引的史事,则依明胡广《春秋大全》小注之例,置于卷首。同时,作者还兼论作文之法,远离解说经义之旨,使此书更似专为科举而撰者。③ 一卷。清陶正靖(详见《诗说》)撰。正靖学识博洽,对汉唐注疏、历代典章制度盛衰兴废之端很有研究,对《诗经》和《春秋》尤有心得。该书具有史论性质,对《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以及胡安国《春秋传》都有所驳难,而议论闳深,贯通古今,往往能得其体要。该书有《借月山房汇钞》第一集本(嘉庆刊本及景印嘉庆刊本)、《指海》第三集本(道光刊本及景印道光刊本)、《泽古斋重钞》第一集本(道光三年重编本)、《式古居汇钞》本(道光二十六年重编本)、《扫叶山房丛钞》本(光绪九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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