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一卷。清裕庚(生卒年不详)撰。裕庚字朗西,汉军正白旗人。光绪间以优贡生历官道员。屡参英翰、长善、裕禄幕事,被劾再夺职。中法失和后投效台湾军营,为福建知府任用。后出使法国,升太仆寺少卿。回京后办理各国外交事宜。《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是裕庚出使日本时,他的随带翻译官为之译录的。后由湖南学政江标根据译本刊刻于长沙。所谓华族,乃是日本明治二年五月平定东北后,废除公侯之称号,称旧藩为华族,其臣隶为士族。在《规则》之首记录了日本宫内省第四号谕:“谕华族,谕华族女学校,兹将明治二十二年宫内省第十五号谕所定华族女学校规则改正列后。明治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规则》一卷共分六章。第一章是通例共三条,规定了学校归宫内省管辖,学校大意及学生年龄。第二章为教法共六条。第三章为等级制及凭札格式共六条,附列凭札第一式。第四章为学生及放学日期共二条。第五章为入学与退学共九条,规定了入学、肄业的书式与学业履历式,还规定了保证书式。第六章为修金共八条,后附改定的课程开设时间,自初等小学三年级至高等中学一年级,其首有专修课。日本的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中学高等中学皆为三年,小学开本国文,中学有中文与西文。其实中国女学在秦汉之前已有始端,汉朝女学始盛,史书多有记载。江标为清朝提倡新学之名流,刊此书意欲提倡女学。后来学部所颁女学各章程大多以此书为据,可见《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的刊出对中国女学甚有影响,成为中国女学法规的导源所在。《规则》虽为华族而设,但在书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如有士族或平民之女子,年龄合格,身家清白,品行端方,亦准入学。可见其女学招生范围颇广,而不局限于华族。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长沙刻本。

猜你喜欢

  • 程氏墨苑

    十二卷。明程君房撰。程君房,歙县(今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程氏善制墨,与其徒方于鲁因争名而互相倾轧,结为深仇。程氏之墨,曾被推荐到内廷,进献给神宗,方氏甚恨之。后程氏因杀人入狱而死,实方氏之力。著

  • 宋四家诗

    四卷。不著编辑者名氏。所谓“四家”:一为施枢《渔隐横舟稿》,一为徐集孙《竹所吟稿》,一为林希逸《竹溪十一稿诗选》,一为敖陶《孙臞翁诗集》。不解何以取此四家,配为一集之意。殆偶得宋名贤小集之残本,编为一

  • 徹道人诗存词存

    一卷。清戴徹撰。戴徹,生卒年不详,自号徹道人,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御史戴翼之之长女,同知冯晴谷之妻。清代词人。有道光十三年癸巳(1833)刊本。

  • 前汉书琐琐

    四卷。明朝郝敬(1558-1639)撰。郝敬字仲兴,号楚望。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科给事中、崇祯十二年(1639)卒。享年八十二岁。(《明史本传》)。《前汉书琐琐》开篇卷首有崇祯二年

  • 续姚江逸诗

    十二卷。清倪继宗(生卒年不详)撰。倪继宗,字复野,余姚(今属浙江)人。著有《续姚江逸诗》。初黄宗羲作《姚江逸诗》,所录从齐到明,有关姚江一邑之诗。是集为其续集。凡十二卷。编次体例与《姚江逸诗》相同。集

  • 荣木堂诗集

    十卷。《续集》六卷。明陶汝鼐(详见《荣木堂文集》)撰。汝鼐少有诗名,诗集中主要叙述亡国的隐痛,尤以湖南寇事诗为最佳,诗以五古形式叙写崇祯癸未年(1643年)张献忠寇湖南事,近千言,邓显鹤《沅湘耆旧集》

  • 碑目

    三卷。明孙克宏编撰。孙克宏(1533-1611),字允执,号雪居,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以父荫入仕,官至汉阳知府。擅写花鸟,师法沈周、陆治,笔墨简悚,有生趣。兼工兰竹、

  • 太史华句

    八卷。明凌迪知编撰,成于万历五年(1577年)。该书仿宋代林钺《汉隽》体例,摘录《史记》字句,分类编排。现有明万历间刻本,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

  • 礼记体注

    四卷。又名《礼记大全合参》。曹士玮(生卒不详)撰。士玮字庭玉,浙江钱塘人,清代学者。此书徐旦等参订,刻本《总目》一页有曰“漱芳轩合纂《礼记体注》,苕溪范翔参订”。书首有徐旦《序》云,“近日《礼》经杂出

  • 醒园录

    二卷。清李化楠(生卒年不详)撰。本书内容乃记古代饮食,烹调技术等。版本有清乾隆、道光、光绪间《函海》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本,1984年6月中国商业出版社《中国烹饪古籍丛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