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清蔡德晋(生卒年不详)撰。德晋字仁锡,江苏无锡人。雍正时举人,乾隆初年因杨名时所荐,官为司务。最得孔门博约之旨,故律身甚严。著有《礼传本义》、《通礼》。是书前十六卷皆为《仪礼本经》,第十七卷附
一卷。晋缪播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播字宣则,兰陵(今山东苍山兰陵镇)人。官至中书令。《晋书》称其才思清辩,有意义。《隋书·经籍志》载《论语旨序》三卷,缪播撰。《唐书·艺文志》只载二卷,《宋书·艺文志》
一卷。
一卷。正祖撰。是编杂取《孟子》书中辞义可疑者,而条记之,每条之下间有注明年月者,为其平日读书之目录。其中驳诘孟子,极多趣语。如“孟子讥梁襄王云:‘望之不似人君’”条问云:“此曰望之不似人君,襄王虽无人
二卷。补一卷。《遗诗》二卷。补一卷。《附录》一卷。清邵懿臣(1809-1861)撰。懿辰字位西,仁和(今杭州)人。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官刑部员外郎。其学礼以李光地、方苞为宗,摈斥近世汉学家言。
一卷。清汪荆(1794-?)自撰。荆字松樵,山东陵县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历官高陵、宁陕、长武、山阳等县知县。此编分年系事,记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记家事、读书、历官等事,每事系
见《还冤志》。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
十二卷。清段玉裁(1735-1815)撰,段玉裁,字若膺,号茂堂。江苏金坛人。乾隆举人,官知县,曾师事戴东原,为清代著名训诂学家、经学家。所著《说文解字注》影响颇大。《经韵楼集》大多为考据注释之作,涉
一卷。汉蔡景君撰,已佚。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佚文,题作汉蔡景君撰,作者真伪未详。王先谦《汉书补注》说,李鼎祚《周易集解》谦卦称虞翻引彭城蔡景君说,疑蔡景君即《汉书》所谓之“蔡公”,也许是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