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卷。清胡世安(?-1663)撰。胡世安生平详见《大易则通》(辞目)。是集为胡世安诗文集。凡三十一卷,诗二十二卷、文九卷。据集前作者顺治三年(1646)自序称:“己卯(1639)秋以前稿,因罗兵燹
六卷。清王良士(生卒年未详。)撰。王良士原名昙,字仲瞿,号蠡舟,又号昭明阁外史,浙江嘉兴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举人。良士少负狂名,言论举动,皆不与众人同。尝自言:文章须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何能
一卷。清吴翊寅撰。翊寅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是书据毕沅本及顾广圻校本,剖析源流,比较异同,并参校群书所引《释名》逸文,评论得失,辨正今本讹误。有光绪年间广雅书局刊本。
十卷。清王芑孙撰。王芑孙,字念丰,长洲(今江苏吴县)人。乾隆举人。官华亭教谕。有《渊雅堂集》等著作。书名“广例”,盖广潘昂霄、王行二书之例。因潘、王二人专崇韩、欧,王氏则要打破这个界限。碑版文字韩、欧
一卷,续一卷。清汪辉祖撰。汪辉祖(1731-1807),字焕曾,幼名鳌,号龙庄,称龙庄居士。乾隆进士,官至署道州知州,因事被夺职后,为州县官作幕僚三十余年,精于刑名之学,善断狱。乾隆五十年(1785)
六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李瑞钟修,朱昌泰纂。李瑞钟,常山县知县。此志为光绪十二年(1886)刻本。全书六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至九为地舆志,卷十至二十为建置,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风俗志,
六卷。《诗钞》七卷。清李邺嗣(1622-1680)撰。李邺嗣,原名文允,字杲堂(一字邺嗣),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顺治诸生,年十二、三能诗,有秀句。后受父亲牵连,下狱。自此绝意人世,借诗酒,以寄情
二卷。清凌廷堪(1755-1809)撰。凌廷堪字次仲,一字仲子。安徽歙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铨授宁国府学教授。廷堪少时孤寒,追慕江永、戴震之学,博通经史,长于考辨。对中国古代礼制和乐律有
十卷。五代后蜀赵崇祚编。赵崇祚字宏基,生卒年不详,事孟昶为卫尉少卿,而不详其里贯。《十国春秋》已无传。蜀有赵崇韬,为中书令廷隐之子,赵崇祚疑即其兄弟行。词体变自唐,而盛行于五代。自宋以后,体制益繁,选
见《苑洛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