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雍诫勖浅言
一卷。明傅新德(生卒年不详)撰。傅新德字元明,又字商盘,定襄(今属山西)人。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赠礼部右侍郎。此书是任国子监司业署祭酒时训导诸生之文。凡诫言八条,为《淫荡》、《酗酒》、《斗狠》、《罔利》、《词讼》、《诡服》、《党比》、《傲情》。勖言八条,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主要内容为议论封建的道德修养。
一卷。明傅新德(生卒年不详)撰。傅新德字元明,又字商盘,定襄(今属山西)人。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赠礼部右侍郎。此书是任国子监司业署祭酒时训导诸生之文。凡诫言八条,为《淫荡》、《酗酒》、《斗狠》、《罔利》、《词讼》、《诡服》、《党比》、《傲情》。勖言八条,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主要内容为议论封建的道德修养。
三卷。《附录》一卷。元吴景奎(1292-1355)撰。景奎字文可。兰溪(今属浙江)人。曾为浙东宪府掾刘贞从事。后署兴化县儒学录,不就,卒于家。黄溍撰其墓志,深相惋惜。此集为景奎子履与其门人黄琪所编。其
十一卷。清冯班(1604-1671)撰。冯班,字定远,号钝吟。常熟(今属江苏)人。为冯舒胞弟。明末诸生。冯班性格落拓不偶,每与人异。明亡后,冯舒因文字狱被害,于是更加抑郁,放荡不羁,佯狂避世,人称“二
一卷。近人陈承泽(1885-1922)撰。承泽字慎侯,福建闽侯人。年轻时曾中乡举,后游学日本,归国后主要从事编辑工作,并致力于汉语语法研究,是书系语法理论著作,提纲举要仅5万字,叙述多于例证,议论多于
三十六卷。明黄佐(1488-1566)撰。黄佐字才伯,香山(今广东中山)人。嘉靖年间进士,官至少詹子。其学说以程、朱为宗,后人称他为甘泉先生。是书自第一至第十二卷为《乐均》,自第十三至第二十一卷为《乐
十二卷。元胡炳文(1250-?)撰。胡炳文字仲虎,号云峰,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至大间(1308-1311),其族子为建明经书院,以处四方来学者。延祐中(1314-1320),受推荐任信州道一书院山
四卷。宋赵秉文(约1159-1228)撰。赵秉文,滏阳(今属河北磁县)人,兴定元年(1217)授侍读学士。后晋礼部尚书仍兼侍读学士。撰有《道德真经集解》。赵秉文认为道与德相须而不相离,因此不将《老子》
四卷。清吴超然(生卒年不详)撰。约为同光间人。吴超然字韵霆,湖南益阳人。同治六年举人。他幼负俊才,喜为恢奇之言。此集为作者卒后,友人廖树蘅为之付刊。其诗大抵才思横溢,词藻缤纷,风格模仿李白。就中以七古
图一卷,论一卷。清张象津撰。象津字汉渡,山东新城人。尚著《白云山房诗集》、《白云山房文集》、《考工释车》、《离骚经章句义疏》等。张氏嘉庆乙亥年(1815年)自序云:“今年诸孙幼稚者,欲使知平仄,其才敏
二十卷。清孙承泽(详见《尚书集解》)撰。程颐晚年作《春秋传》未毕即去世,其书内容始于隐公元年、止于桓公九年,故承泽集诸家说为补,书成于康熙九年(1670)。此书桓公九年以前全录程书,其间词义简约者重为
二十卷。明郝敬撰。郝敬(1558-1639)字仲与,一字楚望,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补户科,因事受累,谪知江阴县。后归家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