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一卷。清施彦士(详见《春秋朔闰表发覆》)撰。该表据嘉兴人徐发所订天元历理,推断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共三十四次。该书收入作者所著《求己堂八种》中,有道光十二年(1832)刊本。
二十二种,一百四十八卷。清徐干编。徐干字小勿,邵武(今福建邵武县)人。生卒年不详。丛书所收著作都是古代学者所作。共分两集,初集十四种,八十四卷,多为经史要籍。如丁晏重编《郑氏诗谱考正》一卷,郑氏原书次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十五卷。《后补补遗》一首。黄节(1873-1935)编选、笺释。黄节,原名晦闻,字玉昆,号纯熙。广东顺德人。晚年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此书选录汉魏乐府诗一百九十六首,为之笺释。黄节认为汉魏乐府诗中
十卷。清王荫槐(1782-?)撰。王荫槐,字味兰,号子和;家有偶园,自号偶园荷锄者。盱眙(今属江苏省)人。他于道光癸酉乡举后七上春宫皆不第,丙戌挑二等改校官将及,以亲老乞停选,终养于家。五十岁时,刻有
十卷。附《春秋凡例》二卷。清朱鹤龄(详见《尚书埤传》)撰。鹤龄长于笺疏之学,所著《尚书埤传》、《诗经通义》、《读左日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著录。《左氏春秋集说》朱彝尊《经义考》著录为十二卷,注云
十九卷。清李德溥修,方骏谟纂。李德溥,字伯泉,号湘浦,河南监漳人。咸丰八年(1858)举人,同治四年进士,九年知宿迁县事,十一年复任。著有《蛾木斋诗文集》、《宦海一勺》等。方骏谟,字元徵,一字耐余,清
一卷。程大昌(1123-1195)撰。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南宋考据学家。绍兴二十一年进士,曾任太平州教授、吏部尚书等职。著有《禹贡论》、《演繁露》、《易老通言》、《考古论》等。《诗论
四十二卷。明梅鼎祚(1553-1619)编。梅鼎祚字禹金,宣城(今安徽宣城县)人。梅鼎祚以古学自任,诗文博雅。王世贞曾称之,与汤显祖交谊甚深。著有杂剧《昆仑奴》,传奇《长命缕》、《玉合记》,诗文有《梅
二十四卷。《外集》一卷。明汪循(约1510前后在世)撰。汪循,字进之,休宁(今安徽休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九年(1496)进士,授永嘉知县,官至顺天府通判。汪循有直声。正德初(1506),太监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