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二十卷。明刘绩(详见《三礼图》条)撰。刘绩字用熙,号芦泉,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弘治时进十,官至镇江知府所著除本书外,还有《三礼图》、《六乐说》、《管子补注》等行于世。朱彝尊《经义考》著录刘绩所撰《春
五卷。金王文郁撰。详见“壬子新刊礼部韵略”。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杜灏纂修。杜灏,字拙初,江苏无锡人,乾隆举人,乾隆十九年(1754)任沙河县令后,看到沙河旧志有很多疏漏谬误处,遂设局重新纂辑。杜灏为纂志书,亲自采访,并参考《十七史》、《通鉴
一卷。清潘任(详见《郑注孝经考证》)撰。是书分目四十,每目为一篇。自第一篇至二十二篇,释孝经名义;论孝经为孔子所作;孝经有今古文之别;历代孝经学之传授;古代以孝立教;历朝尊重孝经;孝经纬有微言大义;孝
一卷。清方苞(评见《周官集注》)撰。自南宋学者真德秀作《文章正宗》,录《春秋左氏传》,以叙事、议论、辞令标目,舍经义而论文章,后来很多学者都从文法角度评说《左传》。明万历中刊《左传节文》,托名欧阳修,
见《老子》。
一卷。明陈其德(生卒年不详)撰。陈其德,字太华,桐乡(今浙江省桐乡县)人。生平事迹不详。据此书卷中“灾荒纪事”条,称其生于万历初年,而书中之记却作于崇祯十四(1641)、十五(1642)两年,由此断定
不分卷。清黄奭辑。黄奭字右原。江苏甘泉(今扬州)人。道光中钦赐举人。此本所辑为易纬中不指名何书,或有书名而条数无多者,计二十一条。其中引自《汉书·五行志》一条、《隋书·王劭传》三条、《文选注》两条、《
无卷数。焦竑的《经籍志》等认为是明王琼(?-1532)撰。王琼,字德华,太原人。官至兵部尚书。王琼著述甚丰,有《晋溪奏议》等。《双溪杂记》是杂记见闻的一部书,记载的都是朝廷中的故事。对于宏治以前的记事
四卷。明蒋以忠(生卒年不详)撰。蒋以忠字伯孝,学者称贞庵先生。常熟(今属江苏)人。隆庆进士,任广平知府。有文名,著有《艺圃琳瑯》、《清权山人集》等。《诗经笔记》为蒋氏的读《诗》札记,只录篇目,不录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