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曹案汇
不分卷。清刘岳云撰。刘岳云,见《光绪会计表》条。是书前有戴鸣慈序。第一册载官票局官银钱号,第二册载商税、厘捐,并分子目为厘捐原起、整顿厘捐、里下河厘捐、盐厘、米厘、布棉税厘、洋药税厘、土药税厘、续表、禁种罂粟、厘局经费、厘捐报未完、厘局弊端、裁撤厘捐等。是书于官票局官银钱号的章程、奏案刊载甚详,于米谷布棉洋药土药的区别,力加阐述,对厘捐之政的实施和弊端一一罗列,所记有较《清会典》完备之处,有光绪刊本。
不分卷。清刘岳云撰。刘岳云,见《光绪会计表》条。是书前有戴鸣慈序。第一册载官票局官银钱号,第二册载商税、厘捐,并分子目为厘捐原起、整顿厘捐、里下河厘捐、盐厘、米厘、布棉税厘、洋药税厘、土药税厘、续表、禁种罂粟、厘局经费、厘捐报未完、厘局弊端、裁撤厘捐等。是书于官票局官银钱号的章程、奏案刊载甚详,于米谷布棉洋药土药的区别,力加阐述,对厘捐之政的实施和弊端一一罗列,所记有较《清会典》完备之处,有光绪刊本。
一卷。王国维(1877-1927)撰。王国维学贯中西,文章学术百年来无第二人,其忠君之心,根深蒂固,愚而近痴,亦民初一人而已。此集收壬子(1912)癸丑(1913)二年间侨居日本所作之诗,收古今体诗二
五卷。附录一卷。清赵梦龄(生卒年不详)辑。赵梦龄,字锡九,号菊斋,又号西湖寄生,仁和(今属浙江杭州市)人。《区田五种》辑录了五种有关“区田法”的著作。有宋葆淳的《汜胜之遗书》、孙宅揆的《区种图说》、帅
见《平定粤匪纪略》。
一百二十六卷。明周履靖(生卒年不详)撰。周履靖,字逸之,号梅颠道人,嘉兴(今浙江省嘉兴)人。周履靖生性嗜书,爱好金石,专力于古文辞的研究。他志趣博雅,曾自筑篱笆墙,将河流引入其内,杂植许多梅花、竹子,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四卷。明黄道周(1585-1646)撰。黄道周事迹详见《易象正》条。该书作于道周受廷杖下狱之时,盖起草于崇祯十一年(1638),完成于十六年(1643)。该书宗旨在于阐明《孝经》五大义:“本性立教,因
一卷。清钱鼎铭撰。鼎铭,清末叶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状述张树珊事迹。树珊字海柯,安徽合肥人,两广总督张树声之弟,官至广西右江镇总兵,列淮军猛将。卒后赠太子少保卫,谥勇烈,年四十一。状首有国史列传。现
四卷。清吴修(生卒年不详)撰。修字子修,号思亭,浙江海盐人。跟从钱大昕游学。为刻钱氏《疑年录》,又以浏览所及,撰成续编,得四百余人。现有海盐吴氏刻本。
不分卷。清傅起儒(生卒年不详)撰。起儒字汝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是书有四帙:其一为历代名论,如六义、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永字八法、萧何蔡邕《笔法》,卫夫人《
无卷数。清纪克扬撰。纪克扬字武维,号六息,文安人。该编采用注疏本,不录经文,只对每卦解释数条,而又只谈义理不讲象数。其文义标识于经传之上。他的后人录之而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