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大义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俞樾(详见《论语郑义》)撰。是编虽名《续论语骈枝》,其实远胜刘氏之书。篇中如“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谓此章之旨,本自明白,但学者不得其读,当以“加我数年”为一句,“五十”为一句,
八卷。明姚镆(1465-1538)撰。姚镆,字英之(一作字东泉),号东泉,慈溪(今浙江慈溪县)人。明弘治六年(1493)进士,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嘉靖中进左都御史,起为兵部尚书,总制三边。著有《
八卷。明朱谋撰。谋事迹详见《周易通》。是书所记,始于盘古,迄于有虞,提纲纪事,而杂引诸书以为目,叙述简略,多荒诞之说,不足作为信史,谋一生著述颇丰,多至一百余种,但今不尽传。
各一卷。清云南贵州清理财政局编。云南财政说明书首载云贵总督李经羲札催云南清政局等文,以下正文“岁入”共分十类,第一类协款,第二类田赋,第三类盐茶税课,第四类关税,第五类杂税,第六类厘金,第七类捐输、第
二百零四卷。《目录》四卷。清徐陈谟汇编。清弓翊清补编。徐陈谟,湖北浠水人。弓翊清,河南洛阳人。道光时,二人先后任眉州知州。此书即其任知州时所编刻苏洵、苏轼、苏辙文集四种。以前人所刻三苏文集,或分部另传
十二卷。明吴仁度(?-1625?)撰。吴仁度,字君重,江西金溪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官至工部侍郎。著有《吴继疏集》。其集初刻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该本为其六世从孙吴廷相所重编。凡《
一卷。章炳麟(1868-1936)撰。章炳麟字太炎,浙江余姚人,近代著名思想家、学者。早年参加同盟会,进行反清宣传和政治活动,曾因《苏报》案与邹容等入狱。辛亥革命后主要从事学术研究。他是我国近代一位极
①四卷。清童炜修,吴文炜、王佥吉纂。童炜,康熙年间任桐庐县知县。此志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本。分四类,卷一风土类,目十六,为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形胜、城郭、坊表、市巷、乡隅、山川、田土、水利、
四卷。明黄道周(1585-1646)撰。黄道周事迹详见《易象正》条。该书作于道周受廷杖下狱之时,盖起草于崇祯十一年(1638),完成于十六年(1643)。该书宗旨在于阐明《孝经》五大义:“本性立教,因
九卷。《附录》一卷。宋林光朝(1114-1178)撰。林光朝,字谦之,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隆兴元年(1163),进士及第。历官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以集英殿修撰知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