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邸抄残存
三十二册。明佚名撰。吴兴嘉业堂刘承乾藏有万历邸抄残册,自万历元年(1573)至十一年(1583),又自二十年(1592)至二十一年(1593),三十三年(1605)至三十五年(1607),四十四年(1615)至四十五(1617)年。每年择要抄存,虽系明人节录之本,然每事皆具起讫,颇有剪裁。北平图书馆藏有残本十八册,可与此书相补证。是书虽为删节本,然有明万历一朝大事,均详载于此,其史料价值颇高。吴兴刘氏嘉业堂藏明抄本。
三十二册。明佚名撰。吴兴嘉业堂刘承乾藏有万历邸抄残册,自万历元年(1573)至十一年(1583),又自二十年(1592)至二十一年(1593),三十三年(1605)至三十五年(1607),四十四年(1615)至四十五(1617)年。每年择要抄存,虽系明人节录之本,然每事皆具起讫,颇有剪裁。北平图书馆藏有残本十八册,可与此书相补证。是书虽为删节本,然有明万历一朝大事,均详载于此,其史料价值颇高。吴兴刘氏嘉业堂藏明抄本。
一卷。北宋末南宋初汪若海(1101-1161)撰。汪若海字东叟,一说号东叟,歙州(今安徽歙县)人。靖康元年(1126)为太学生,金人攻扰,应诏上书,擢高等。二帝北迁、高宗即位,迁江南经制使,监登闻检院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
晋史乘一卷、楚史梼杌一卷。未记载著书人名。书前有元大德十年(1306年)吾丘衍作序。吾丘衍(1272-1311),一作吾衍,元龙游(今属浙江)人,字子行、号贞白处士。著有《竹素山房诗集》、《续古篆韵》
六十卷。唐代释智俨(602-668)撰。智俨,俗姓赵,今甘肃省天水人。十二岁时由父母交给法顺教诲。十四岁时正式出家为沙弥。二十岁受具戒。一生参佛弘法,声名远扬,有“神用清越,振绩京皋”(《续高僧传·法
二十卷。清刘斯组撰。刘斯组字斗田,新建人。雍正二年(1724)举人。官任杞县知县。此书前有记略,记载著此书时,其侄梦见阁上有朱色“拨易阁”三个字,因此才将其书命名为《周易拨易堂解》。其事颇涉幻杳,似乎
十一卷。明张文炎编。籍里见《玉屑斋百家论抄》条。此书杂选明代之文,分十一类,每类为一卷。凡例谓取便举业,非当今急务,则博雅新闻,其详略并无轩轾。盖其书本为场屋对策设,间或足资考证,而冗杂者居多。《四库
三十卷。宋张锐(生卒年不详)撰。张锐,字子刚,郑州(今属河南省)人,后入蜀。曾官成州团练使、太医局教授等职。素有医名。此书成于南宋绍兴三年(1133)。原书散佚,《直斋书录题解》有《鸡峰备急方》一卷,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十卷。元陈镒撰。镒字伯铢。丽水(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曾为松阳教授,后筑室午溪上,故以午溪名其集。卷首题前进士曲阜孔阳编撰,前进士青田刘基校正。有黄溍、张翥、孙炎等人序。翥序称其学于外舅周衡,炎序
六十五卷。补遗 五卷。清徐鼒撰。徐鼒(?-1862),字彝舟,号亦才,江苏六合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御史、福宁知府等。徐鼒有经世致用之材,在太平天国兴起时,曾兴办团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