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
见“中俄奉天交地暂且章程”。
朝代名。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后建立,分为西周和东周两个历史时期。西周建都镐京(今陕西长安县沣河以东),并在成王以后又建立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西周实行分封制,并在分封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
东周初年,周平王与周幽王的另一个儿子余臣曾短时间并立为王。据古本《竹书纪年》说,在幽王和伯服骊山遇难以前,申侯、鲁侯和许文公就已经立平王于申。幽王死后,西周朝的大臣虢公翰又立幽王另一个儿子余臣于携,造
北宋仁宗时为限制川峡一些地区官庄与私人佃客逃移的两项专法。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颁布。规定:①夔州路(治今四川奉节)诸州官庄客户逃移者,各地一律不得准其居停,官府须将他们一律“勒归旧处”。②施(今
春秋时期,周贵族王子带(即甘昭公)与周襄王争夺统治权造成的变乱。襄王做太子时,其弟王子带受到母亲的宠爱,周惠王曾有意废长立少,因齐桓公的反对而作罢。襄王即位后,王子带阴谋夺取王位,于襄王三年(公元前6
见“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武则天时设置的一种谏议箱。垂拱二年(公元686年)三月,武则天下令铸铜为匦(箱子),以收集朝野各界人士的谏议。其匦分四:其东为“延恩”,献赋颂、求官位者投之;南为“招谏”,言朝政得失者投之;西为“伸冤
清初在今辽、吉两省,插柳结绳,以定内外,谓之柳条边,亦称柳墙。清入关后,把东北视为祖居圣地,列为禁区。辽河流域和吉林部分地区是满族“祖宗肇迹兴王之所”,是其最早的根据地。清初,关内斗争形势复杂,阶级矛
见“洋务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