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辛亥革命后,改称司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辛亥革命后,改称司法部。
台湾绅民反抗日军割占台湾的武装。《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的消息传来,台湾绅民奔走相告,集会抗议割台,联名发布檄文,表示“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1895年6月2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日)清政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改理藩院为理藩部,职掌为管理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事务,减去原掌管的一部分外交事务(划归外务部),内部组织仍旧。主管设尚书、侍郎,1911年(宣统三年)改称大
全称为《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简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不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便与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北
叔孙通原为秦待诏博士,后降刘邦。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随刘邦打天下的大臣,原来多是贩夫走卒,不知朝廷礼仪。他们饮酒争功,拔剑击柱,刘邦深以为患。叔孙通上奏刘邦,表示愿与儒生共同制定朝仪,
朝代合称。“五代”是指公元907年唐亡之后,中国北方中原地区先后出现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个短暂的封建王朝。“十国”是指五代时期在中国南方和北方山西地区先后存在的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
汉河东郡平阳(今山西临汾)人霍光,于汉武帝时以兄霍去病被保任为郎。后为奉车都尉。征和二年(公元前87年)受武帝托孤之重任,以大司马大将军辅佐年仅八岁的汉昭帝,被封为博陆侯。政事一决于霍光。他奉行汉武帝
唐代中叶以后推行的一种征兵制度。唐代前期承袭隋制,实行府兵制,逮至唐代中叶,均田制渐趋破坏,农民所占土地日益减少,生活极难维持,沉重的兵役更无力负担,府兵制亦渐趋破坏。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少量募兵在唐初
相传夏、商、周三代分别实行的赋税制度。《孟子·滕文公》: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对于这句话,历来注释分歧甚多,较为通行的解释是:夏代实行贡法,以几年收成的平均数
春秋时期晋国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场权力斗争。栾氏在春秋初年即为晋国大族。春秋中期,在晋国各贵族的角逐中,栾书曾先后参与过倾覆赵氏、郤氏的斗争,又曾与中行氏一起执杀晋厉公。由于栾氏的专横,导致了晋国其它贵族
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即政府将国有土地按规定分配给农民使用的制度。据《周礼·地官·大司徒》及郑玄注记载,年年可以耕种,土质肥美的田地,每家授予一百亩;土质较次,隔一年休耕一次的田地,每家二百亩;土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