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卢国”(549页)。
见“卢国”(549页)。
见“撒尼泼”(2492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善诗文、工书画。诗文效唐宋,书画崇尚宋米芾。著有《柳浪草》、《河干吟》、《云楼集》等。
见“伊列河”(804页)。
清官署名。为中枢机关内阁设立的机构。主要职掌蒙、回、藏等文字的释译。设侍读学士2人、侍读2人、中书16人、帖写中书16人,均由蒙古族充任。凡颁发诰敕、敕赐碑文、匾额、武英殿蒙文书签及各体印文等,皆由其
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长子。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父卒,部众被分为二,贰城以西2万余落(即户)由其统领,受封骆川侯;
①温都部首领。女真族。居阿跋斯水(今牡丹江安图县至敦化县流段)一带。初以锻铁为业,后因岁欠,率部众归乌古迺(景祖),加入生女真部落联盟。既而乌古迺知其遇事果敢善断,命为本部长,送归旧部。辽道宗咸雍十年
见“银锭台吉”(2064页)。
?—581南北朝时期突厥汗国可汗。又作他钵可汗。阿史那氏。突厥汗国创始人※阿史那土门可汗子,※木杆可汗弟。北周建德元年(572),兄卒,继为突厥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以其兄乙息记可汗科罗之子摄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四世”(1861页)。
见“弘旺”(6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