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故尧公妻吐谷浑墓志之铭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系的珍贵实物资料。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系的珍贵实物资料。
见“诸抹”(1951页)。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帕主噶举派家臣南喀杰波在后藏仁蚌地区为官。势力日盛,与帕主分庭抗礼,成为仁蚌地区实力派,因久居仁蚌地区,遂被称为仁蚌巴。意为“仁蚌地区人”。藏史多以地方势力的居住地称其首领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四年(1327),阔不花始受封。其侄蛮蛮于至正十六年(1356)袭封。
?—约1746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将领。又作小策凌敦多克、小策凌端多克。号墨尔根岱青。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曾孙。勇武善战。史称“大者善谋小者勇”,就是对他和大策凌敦多布的赞誉。原驻牧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侮称“八寨之乱”。时嘉靖(1522—1566)初年,广西上林、忻城、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因封建统治者对其“制之太甚,或不堪命”(《粤西文载》卷29),被迫举行武装起义。周
见“布库里雍顺”(471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金大臣。本名特思,亦作特厮。忒黑辟剌人。女真族。徒单氏。世袭猛安徒单抄之孙,开府仪同三司徒单婆卢火子。娶辽王完颜宗干女、海陵王妹为妻。皇统九年(1149),助海陵王弑熙宗。海陵篡立,为左卫将军、驸马都
见“老上单于”(6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