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回族反清起义。同治元年(1862)五月,西北太平军陈得才和捻军张宗禹部,到达陕西渭南,回族人民纷起响应,以华州、渭南仓渡镇、同州(今大荔)王阁村和羌白镇为基地,以任武、赫明堂、白彦虎等为首,组成1
葬式之一。亦称火化。将死者以火焚化。迄今中国最早的火葬发现于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马家窑文化初期遗存,一些民族延续至今。火葬大致有三种情形:(1)因民族习俗行火葬。《荀子·大略篇》谓,“氐羌之虏也,不忧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见“车凌”(277页)。
清光绪年间东乡族起义。光绪二十一年(1895),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狄道(今甘肃临洮)回民起义,东乡族人民在阿訇闵福英的领导下,起而响应。当清军被围在双城时,义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由马有哥
?—1683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颜扎氏。世居叶赫。天聪五年(1631),随军略明锦州。崇德三年(1638),从贝勒岳讬至明通州,进军山东济南,沿途俘获甚众。六年(1641),随军败明总督洪承畴、总
见“德钦一心诺尔布”(2523页)。
见“交钞”(875页)。
见“阿吾勒”(1207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