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王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见“辖里尀”(2445页)。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
见“浩海达裕”(1934页)。
明代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锦屏县启蒙乡人。侗族。洪武三十年(1397)因明朝在当地增兵设所,强化统治,遂组织农民暴动,攻下龙里(今锦屏县属),捣毁龙里守御千户所,进军新化(今锦屏县属)、平茶(今湖南靖
辽臣。字乙辛隐。契丹族。突吕不部人。为奥隗部节度使萧里拔之孙。史载其为人谨慎,不妄交。道宗时入仕。清宁九年(1063),国内发生“重元之乱”,举家赶赴道宗行宫,投入平叛。时年尚幼,已如成人,补笔砚小底
见“孟森”(1557页)。
见“虎夫耶”(1384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身参谋,兼管政务及孔雀尾。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
见“阿巴海”(1201页)。
见“阿哈出”(1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