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克霍加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176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乾隆八年(1743),由前锋授蓝翎侍卫,迁二等侍卫。二十年(1755),授头等侍卫,迁镶黄旗察哈尔总管。二十二年,随将军兆惠西讨小和卓霍集占。二十三年,兆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拉祜语音译。旧时云南省东河区拉祜族原部落头人的称谓。最初由各村社头人公选,主要处理村社与村社之间的公共事务和排解纠纷。除年节各村社送其些礼物表示尊敬外,主要自耕自食。后随着傣族封建土司统治势力深入这一
见“吉滩卫”(682页)。
印信。已收存者有4颗。其中有银印3,即:阿克索彦旗长印,左翼贝子旗旗长印,“管理阿尔泰乌梁海右翼长之印”。两扎萨克旗印质地、形状相同,通高11.4厘米,重4550克。方形,边长10.55厘米,印高2.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部分彝族的自称。为落兰部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金阳、昭觉、美姑、西昌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1153金海陵王生母。大氏。渤海王室后裔。昊天之女。生于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辽王完颜宗干次室,生海陵。与正室徒单氏“相得甚欢”。海陵成年后以其母与徒氏单有嫡庶之分,心常不安。海陵即位后,于天德
渤海王国大臣。官至公卿。宣王大仁秀时被遣入唐京师学习古今制度,三年业成,唐大和七年(833)正月,随渤海朝唐使高宝英归国。入仕。唐咸通元年(日本贞观二年,860)冬,奉大虔晃遣,率105人聘日,并吊日
见“朱驹波”(7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