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土知府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北魏、西魏武臣。字乐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骁悍有胆略。少从军征讨,屡有战功。北魏永安(528—530)中,授征虏将军、中散大夫,加都督。孝武帝初,从独孤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见“昭礼可汗”(1648页)。
1684—174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敬谨亲王尼堪曾孙。雍正三年(1725),管武备院事,迁镶蓝旗汉军副都统。四年,改右翼前锋统领,袭其父赖士辅国公爵。六年(1728),擢正黄旗蒙
720—794唐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后因祖父徙居扶风郡凤翔(今陕西凤翔县),遂称凤翔人。俗姓石。至性悬解,明智内发,大璞不耀。30岁时入蜀,谒无相大师,利根顿悟,深得大师器重。后德充慧广,郁为禅宗。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619东突厥可汗。名咄吉世,又作咄吉、吐吉、吐蕊。阿史那氏。※启民可汗染干子。隋大业四年(608,一说五年),继汗位,依俗复纳义成公主为妻。势盛,为隋所患。十年(614),隋臣裴矩施离间计以分其势
金朝将领。亦名蒲速越。渤海族遗裔。※大㚖之子。金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官右骁骑副都指挥使。金世宗时,以大臣子,累官登州刺史,袭猛安。因伐宋有功,大定三年(1163),迁嵩
见“者列帖卫”(1349页)、“者帖列卫”(13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