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吾底事件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伊宁县南18公里可坦买里村南。海拔700米。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约1公里。有土墩墓200座。其中有10座大型墓,高1—2米,直径20-25米,呈南北方向排列。余俱为小型墓。墓附近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藩卫,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蜡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充长官,管理族部事务。详见“蜡匝簇长官司”(2452页)。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即“眩人”(1866页)。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年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言
即“乙失钵”(4页)。
见“柳中”(1575页)。
即“突地稽”(1758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蒙瓦部。《旧唐书》称该部位于望建河(《新唐书》作室建河,即今额尔古纳河及黑龙江)南,具体所在有4说“一说在额尔古纳河下游以东,黑龙江之南额木尔河和激流河一带;一说在今黑龙江省逊河
?—1714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藏名札西巴图尔、札什巴图尔等。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第十子。固始汗袭据青海时,与兄伊勒都齐、多尔济等同领青海右翼。清康熙(1662—1722)中,因诸兄前死,总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