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货克
见“费雅喀”(1771页)。
见“费雅喀”(1771页)。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
见“罗殿国”(1418页)。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详见阔阔台(2274页)。
(1565—1624或1626)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济农(亲王)。汉文史籍译作卜失兔、卜失兔阿不害等。孛儿只斤氏。※吉能孙,※布延巴图尔鸿台吉长子。隆庆六年(1572),受明封千户。万历元年(157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明代在广东部分瑶族地区设置的瑶族土兵。成化年间(1465—1487),高州知府孔镛立为了加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奏立。茂名县有580名,电白县有898名,信宜县有277名。化州有524名,石城县有497名
见“毗伽可汗”(1649页)。
见“阿票”(1197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