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干力克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元代海南岛兼管军事与民政机构。至元三十年(1293,一说三十一年,1294),阔里吉思平定海南岛后,奏准招募当地土人为黎兵建置,统千户所12翼。大德二年(1298)废,以其军入琼州军民安抚司。元统二年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敦煌佛教文献。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官员奉命代吐蕃赞普向沙州寺院做功德放布施之文牍。其内容是:“牛年仲春四日,吐蕃天子做功德,经常所献供品是:于沙州寺院布施油灯。于沙州普光寺,四日晚,寺户杨当、
见“赛罕王”(2468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包维翰著。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册。全书分18部分;一卓索图盟7旗;二哲里木盟10旗;三昭乌达盟13旗;四锡林郭勒盟10旗;五乌兰察布盟6旗;六伊克昭盟7旗;七
参见“八关”(22页)。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绥化市。辖域东西300余里,南北100余里。东界东兴道,南连巴彦州,西邻青冈县,北接海伦府。府境沿革同※呼兰府。其地原名北团林子。
即“头人会议”,也称“最高会议”。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一般逢土司逝世,讨论其发丧和继承问题,或商定大头人的任免等重大事件才召开。除四大“涅巴”(管家)参加外,势力较大的大头人以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景宗李元昊时(1032—1048)任容州刺史。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十月,李元昊欲攻宋麟、府2州,命其率兵攻之,屡败,即引兵据府州(今陕西府谷)北之琉璃堡,分列三砦以守。宋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