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见“伊什普林赖巴勒楚尔札木卓”(815页)。
内蒙古昭乌达盟经棚等地用毛毡制作的靴子。以毛毡为原料,按大小型号,自靴腰以下,反复搓擀,经10余道工序制成。厚实耐穿。靴底脚心处稍凹,靴尖与后跟略呈圆型状如疙瘩,故名。此靴保暖性能好,不钻风,不进雪,
见“俺答汗”(1884页)。
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与※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遒侯,赐食邑1570户,属涿郡。死,子则嗣爵位。
即“岭表录异”(1395页)。
?—1434明代东蒙古(鞑靼部)太师。亦作阿噜克台,原名乌格德勒库。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阿苏特部领主。初为鬼力赤可汗的枢密知院,与瓦剌反复仇杀争霸,互有胜负。永乐六年(1408),杀
1455—1502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本安,号介圣。纳西族名阿习阿牙。※木嵚(阿地阿习)长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袭父土知府职。弘治六年(1494),黔国公沐琮奏赐该州沙阑村置田,名曰“奉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见“循化”(2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