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莫萨
见“赤尊公主”(1014页)。
见“赤尊公主”(1014页)。
即“弘吉剌”(644页)。
即“纳失失”(1268页)。
即“驯鹿”(942页)。
见“完颜亶”(1147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1632—168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由官学生授鸿胪寺赞礼郎,累迁吏部员外郎、郎中、兵部督捕理事官。康熙八年(1669),授秘书院学士。十一年(1672),擢工部侍郎。十二年,授陕西
见“阿鲁盌”(1218页)。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朗东。得名于江孜家族庄园附近一似大象的悬崖。《桑耶寺志》及《五世班禅传》关于该家族成员虽提及有第巴朗东乃,孜索朗通巴、江孜朗通巴等,但在西藏政教两界中均无其影响。光绪三
1862—?清末民国时期苗族文学家。湖南永绥(今花垣)板塘寨人。又名板塘、石豹。被苗族人民誉为“歌圣”。自编诗歌,自造苗文(称为板塘苗文)记录之。并以此种苗文将中国古典名著《十三经》、《廿四史》中的故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弟巴木巴尔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毕锡哷勒图郡王,建旗。分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