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苗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奚(又作库莫奚)族五部族的统称。又称奚五部。不同时代各部名称有所不同。史载有三种:①据《周书》:“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
698—748唐代南诏第四世王。又作魁乐觉、蒙归义。乌蛮,姓蒙氏。※盛逻皮之子。开元十六年(728),父卒,继王位。初仅为蒙舍诏(南诏)一诏之主,后赂通剑南节度使王昱,获唐支持,于开元十八至二十五年(
地名。亦作扎雅,会典名扎雅庙。即今察雅县。东至贡县,南界宁静,西北抵硕板多,北邻昌都。原为喀木辖地。唐初隶于吐蕃,后地方纷乱,各为部落,元为喇嘛教领地,明代封黄教喇嘛高举札巴江错为大善法王,于烟袋塘建
即“独吉义”(1709页)。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分西突厥东部地置。初隶※安西都护府,后属北庭都护府。辖碎叶水以东西突厥五咄陆部故地。下统有匐延(今额敏河流域)、嗢鹿州(今伊犁河流域,东至哈什、空格斯两河流域,西至查
即“刘三姐”(861页)。
?—1894清代云南永北各族抗清斗争首领。傈僳族。永北(治今云南永胜县)鱼洞波人。因不堪永北土知州高履坤(白族)暴虐凌辱和压迫,于光绪二十年(1894)二月,联合吴管事、谷老四等及普米、纳西各族人民千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