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4—1434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养民。纳西族名阿初阿土。※木初(阿得阿初)长子。永乐十七年(1419),自备马匹方物赴京进贡,准予袭土知府职,赐钞锭彩缎表里。二十一年封中顺大夫,世袭知府
见“仁裕”(315页)。
见“土鲁番”(68页)。
?—1801清宗室、将领。正白旗人。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二十七年(1762),由闲散宗室授三等侍卫。升头等侍卫。四十一年(1776),以副都统衔赴西藏办事。五十一年(1786),改福州将军。次年,率驻防
?—1161金朝将臣。渤海族遗裔。※郭药师之子。官奉国上将军、南京副留守。贞元三年(1155),南京(今河南开封市)宫殿大火,因罪杖80,削官三级。其人本性轻躁,无方略,及海陵王将伐宋,以其为将门之子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见“西阳蛮”(696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阿坝卓克基藏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又称“克尔米”,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来源于孤儿或因家贫被卖为奴者,亦有与“家人”结婚降为此等级者。世代为奴,无任何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哈勒图,接额鲁特前旗界;西至达郎图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南至亲格勒图,接本部左翼左末旗界,北至卓赉布拉克,接本部左翼中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