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灯礼
参见“月祭”(374页)。
参见“月祭”(374页)。
1801—1861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被确认为洛桑年智华之转世,于嘉庆十年(1805)迎请坐床,十二年(1807),在嘉木样前出家,十六年(1811),入经院学习。二十五年(1820)从贡塘·嘉贝
唐代云南碑刻。在今安宁县大石庄葱蒙卧山上。武则天圣历元年(698)立。时武后易国号为周,故碑额题《大周故河东州刺史之碑》。成都人间丘钧撰文,王仁求长子王善宝书写。碑高281厘米,宽150厘米,凡34行
1856—1935近代金石书画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名麐,字少夫,别署观津。江苏南京人。回族。幼家贫,弃学经商,自学金石书画鉴别之术,在上海经营古董,遍游华北、西北、华中、华南各地,广交文人雅士,与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居住在阿里门河(今乌苏里江下游一段)流域。穆宗完颜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25寨遭到※直攧里部辞勒罕、辙孛得兄弟所部掠夺。完颜阿骨打(太祖)遣婆卢火讨平之。
即“驼鹿”(155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地名。亦作舒板多、说板多。位东拉冈里岭群山之中,为察木多进藏大道。四山旋绕,二水合襟,危路崎岖。北界三十九族,东北交类乌齐、东接恩达,南临波密、西界嘉黎县。属西藏管辖,派仔仲、第巴掌管黄教,钤束地方。
鸟名。女真语音译,“慈鸟”之意。鹰的一种,即鸦鹘。生北方,状如大鸡,善啄物,见马、牛、骆驼脊背间有疮,则啄其脊间肉食之,马牛辄死,若饥不得食,虽砂石亦食之。女真首领完颜乌古迺嗜酒色,饮啖过人,时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