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明
见“耶律璟”(1304页)。
见“耶律璟”(1304页)。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藏语音译,又作孜拉扎,意为僧官学校,亦称孜仲学校。创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54)。由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持校务,布达拉宫的囊吉扎仓负责实际管理与教学。派僧官任教,课程以佛经、藏文书法、文法、韵律、诗词
河名。又作欠河、剑河。今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乌鲁克穆河。蒙古国建立前,吉利吉思(又作乞儿吉思)、撼合纳(又作合卜合纳思)、兀儿速(又作乌斯)、秃巴思(又作秃八、谦谦州)等部沿河而居。元太祖二年(1207
1750—1799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字致斋。生员出身。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20,袭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始进仕途。因聪敏,颇有才干和善奉承,获乾隆帝赏识。由三等侍卫屡擢至总管内务府
西夏官署名。掌管西夏地方道教事务。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有载。
即“物林”(1441页)。
1510—1572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蒙文史籍作巴雅思哈勒昆都楞汗,汉籍又称把都儿,别称老把都。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四子,※俺答汗弟。早年与俺答同效力于长兄吉囊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
(1557或1587—1653)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高僧。原名阿毕达。土尔扈特部台吉墨尔根特木纳之子。16世纪80年代前后出家为僧,赴西藏扎什伦布寺学佛,师事班禅,授法号内齐托音。后受班禅派遣到东蒙古传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