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宁
见“萧惠”(1991页)。
见“萧惠”(1991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人杨氏所建政权。南朝宋昇明元年(477)底,※杨文弘在兄※杨文度被杀后,退屯武兴(今陕西略阳县),自立为武兴王,史称其建立之政权为武兴国。据有武兴、葭芦、白水等地。后受北魏及宋封为
?—959五代时甘州回鹘可汗。一作仁喻。本名阿咄欲。※仁美弟。即位前曾于唐天祐三年(906),率回鹘军战※西汉金山国张承奉(张奉),于后梁乾化元年(911),大破之,使奉与回鹘结为“父子之盟”。后唐同
即“消奴部”(1933页)。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乌罗浑国(一说其与乌罗浑为两个不同民族)。来源于北魏时的乌洛侯。《旧唐书》称其在※和解部之东,具体所在众说纷纭:或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北至黑龙江省讷河县,南到齐齐哈尔市的嫩江两岸
晋代鲜卑段部首领。《晋书》作段就陆眷。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初因乱被卖于渔阳乌丸大人库辱官家为奴,备受凌辱。曾随主至幽州参加诸大人集会。后渔阳饥,受命率众至辽西求食,招诱亡叛,遂至强盛,段部日兴。卒
藏语音译,意“支差者住房”。旧时西藏※三大领主连同※差地一起分予※差巴居住的房屋。差巴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
?—1796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额尔德特氏。乾隆三十九年(1774),擢蓝翎长。四十八年(1783),补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五十五年(1790),擢贵州安笼镇总兵。六十年(1795)二月,解云贵
1885—1949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醇贤亲王奕䥈之子,摄政王载沣胞弟。初封辅国公,晋多罗贝勒,加郡王衔。历任筹办海军事务大臣、参预政务大臣、海军部大臣等职,曾前往欧洲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