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琮
清末回族教育家。字印琮,号雪。江苏镇江人。清末在江苏镇江创办穆原学堂,自编教科书,倡导回民学习新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镇江发起组织“东亚穆民教育总会”,后改称“东亚清真教育总会”,号召各地成立分会,兴办学堂,提倡回族教育。
清末回族教育家。字印琮,号雪。江苏镇江人。清末在江苏镇江创办穆原学堂,自编教科书,倡导回民学习新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镇江发起组织“东亚穆民教育总会”,后改称“东亚清真教育总会”,号召各地成立分会,兴办学堂,提倡回族教育。
西夏将领。银州(今陕西米脂县)人。※李继迁初起时为亲信。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六月,献策于继迁走避夏州地斤泽(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西南),联络党项豪族,抗宋自立。曾多次领兵袭击宋朝边地。八年十二月,建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嫩秃赤”、“嫩秃兀赤”、“嫩秃兀臣”。《元朝秘史》解为“管营盘的”。蒙古语“嫩秃黑”(即“奴都”,汉译“农工”),意为“营盘”、“牧地”,“赤”意为“司事人”,即管理营盘者。宋
18至19世纪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形态。20世纪初整个怒江地区约有奴隶3000余人,其来源主要通过收养、掠夺、买卖或人身抵债等方式,以童奴和年青女奴为多,大都以养子或养女身份出现
见“耶律濬”(1305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参见“纳龙达”(1268页)。
傣语音译,意为“懒谷”。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一些傣族封建领主对怠工农奴采取的一种剥削手段。农奴对无偿为各级领主代耕极端反感,不仅耕作粗放,甚至把秧苗折断插入田里,产量往往很低。领主针对这种情况,以农奴份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古葬俗。槃瓠蛮俗之一。人初死,置于树上,用竹木刺而下之,谓之刺北斗。葬后,亲属聚饮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