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地名。亦称墨竹宫、墨鲁恭噶、墨竹工卡谿等。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部拉萨河沿岸。地处交通要冲,为清代驿站要道。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墨竹工卡宗。1960年与仁青里、乌斯江等谿合并,改为墨竹工卡县。以农业为主,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乌梁海氏。世居克什克腾地方。崇德三年(1638),以废官从贝勒岳讬征明,败通州兵。出边时,奉命防卫董家口,同鄂莫克图击败明追兵。五年(1640),随军征明。七年(1642)围锦
亦称伊斯兰教历。中国旧称回历或回回历。参见“回回历”(781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拔野古、拔曳固、拔也固、勃曳固。唐初回纥“外九部”之一。原驻牧于仆骨东,居地千里,有户6万,兵万人,与靺鞨为邻。少农业,以畜牧与射猎为业,产良马与精铁,冬乘木马(雪橇)逐鹿于冰上。语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见“额敏河”(2532页)。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设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合不为辽太祖※弘义宫下之一瓦里,世宗※积庆宫、应天太后※长宁宫、承天太后※崇德
见“巴”(403页)。
?-737渤海国第二世王。高王※大祚荣嫡子。先天二年(713),受唐封桂娄郡王。开元七年(719)三月,父死,继王位,始立年号仁安。是年八月,受唐封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册府元龟》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