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参见“羊孙”(889页)。
见“沙钵罗咥利失可汗”(1133页)。
书名。(英)约翰·弗·巴德利著。1919年伦敦出版。全书分上、下两卷。上卷置有献词、卷首画的构思和含义、序言、导论,部分俄国档案原件、参考书目、索引、蒙古和喀尔木克王公世系表。导论分3部分:概述、历史
参见“署飒可汗”(2359页)。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古族名、古国名。亦作南粤。越人一支。秦汉时主要聚居在以番禺(今广州)为中心的南海郡(今广东省大部分地区)。族人由来说法不一:有夏禹后裔说;越国人南迁说和土著说(多数学者赞成后者)。很早就种植水稻和饲养
?—528北魏末河北地区起义首领。一说系鲜卑贺葛氏(后改为葛氏)。初为怀朔镇(今内蒙固阳西南)镇将。六镇起义失败后,投依鲜于修礼。孝昌二年(526),鲜于修礼为叛将元洪业杀害,荣杀业,继续率义军作战。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1679—1732清初诗人。爱新觉罗氏。满族。饶余亲王阿巴泰曾孙,原封镇国公百绶子。字子晋,号茶翁、芗婴居士、紫幢轩主人,自署北紫山人。辞爵读书,从王士祯游。工诗,,才名颇盛,其诗取百家之精华。著有《
?—598隋代西爨领主。一名爨玩、震玩。宁州(今云南晋宁东北)人。南北朝宁州刺史※爨瓒之子。开皇(581—600)初,遣使朝贡,以其地置恭州(今云南昭通)、协州(今云南彝良)、昆州(今云南昆明西),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