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见“东乡族”(510页)。
1195—1257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四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匋伻之子。南宋端平元年(傣历五九六年,1234),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颇能干。与外甥莽莱所建兰那王国(即八百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见“倒喇”(1887页)。
见“曷苏馆”(1652页)。
1853—1912清末武术家。字子竹,经名舍而巴乃。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回族。自幼习武,曾随山东等地名师学习太祖拳、大杆子、弹腿和查拳。咸、同年间(1851—1874)拜丰镇二道河(现属兴和县)八卦大师
见“阿鲁必河卫”(1238页)。
元代汉语白话。一作胡木剌。对景教寺院的称谓。景教(别作十字教)及景教徒称“也里可温”(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