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府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23000余人,光绪三十二年统计,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汉族和回族。农业、商业发达,盛产棉布。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23000余人,光绪三十二年统计,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汉族和回族。农业、商业发达,盛产棉布。
书名。简称《吊伐录》。记金太祖和金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名。为荟萃官府所存案牍编次而成。金、宋虽自海上之盟已通聘问,但因天辅六年(1122)以前的旧牍不存,故仅于卷首简述金太祖起事以来诸事梗概。自天辅七
清末中医家。安徽阜南县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曾任镇董事,回教协会副会长。幼承家学,钻研中医,造诣甚深,精内、外科,尤擅疑难杂症。为世人所称道。以“辨人之生死,救人于水火”闻名
古地名。北宋熙宁七年(1074)置,治所在今四川綦江县南东溪附近。南宋嘉熙三年(1239),移治隆化县(今四川南川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废。宋代※渝州蛮或南平僚居此。
官名。①指元代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军民总管府总管。元初在全国设诸路总管府,并延至少数民族地区,称军民总管府,任命当地豪酋为总管,颁给金符,秩从三品,管理本地或本部军民事务。至元七年(1270),元置
地名。瑶族聚居地。在今湖南桂东县境西南,地处湘、赣边界。南宋嘉定朝时(1208—1244),当地先后爆发了以瑶族首领罗世传和李元励领导的瑶民大起义。
契丹语音译。“嵩高”之意。参见“可忒”(491页)。
见“卓尼尔”(1381页)。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①后金计杀明抗战将领袁崇焕的事件。明崇祯元年(后金天聪二年,1628),袁崇焕出任兵部尚书,督师蓟辽,镇压士兵哗变,整顿军纪,改组边防,军威大振,使后金南进受阻。后金帝皇太极为清除南进实现统一大业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