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萨满的岁时集会。鄂温克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地区,因分散居住,各地举行时间、仪式等不全一致。阿荣旗境内,每年农历四月间举行,故又名“四月会”。全“毛哄”(大家族)的人都参加,请主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举行的最大祭典。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每个雅德根(大萨满)每隔3年举行1次。一般在农历三四月间,在其家或屯子附近进行,持续3天。内容包括给诸神献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应昌县(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西南)。蒙古弘吉剌部世居该地。世祖至元七年(1270),建应昌城。二十二年,建应昌路。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亡,顺帝退走应昌。明洪武
见“奉诚可汗”(1290页)。
?—1632后金将领。先世本满洲,居佟佳,遂以地为氏。后移居抚顺。商贩为业,以赀雄一方。天命(1616—1626)初,见后金势盛,密输诚款,为明所察觉,入狱,寻潜逃出狱归附,太祖赐以宗女,号“施吾礼额
即“托音”(750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诃达罗支国伏宝瑟颠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南)置。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细柳、虞泉、犁蕲、崦嵫、巨雀、遗(遗兰部)、西海、镇西、乾陀等9
见“噶尔丹”(2499页)。
即“岑春煊”(1079页)。
隋时对台湾高山族先民的称谓。古越人后裔,三国时称“山夷”。当时已普遍从事农业,并饲养家畜,据《隋书·流求传》载:“土宜稻、梁、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尤多猪、鸡”。生产工具主要仍为石器,耕作